| 简 要 说 明 |
| 本篇反映我省交通运输业和邮政、电信业发展情况。 |
| 一、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部分的主要内容 |
| 1、交通运输业资料主要包括:五种运输方式的线路里程、各种运输方式完成的货物运输量和旅客运输量,全社会港口码头泊位和通过能力,主要港口吞吐量以及民用车辆拥有量等资料。 |
| 2、邮政电信业资料主要包括:邮电业务总量、业务收入情况,电信主要通信能力,邮电主要业务完成情况,邮政电信发展水平等资料。 |
| 3、规模以上服务业资料主要内容包括: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行业门类和按省辖市分组的主要经济指标。 |
| 二、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部分的资料来源和相关说明 |
| 1.铁路资料:由上海铁路局提供。范围是江苏境内国家铁路(含控股合资)、地方铁路和非控股合资铁路运营情况,不含军用铁路及由厂矿企事业单位自建的铁路专用线和专用铁道。 |
| 2.公路、水运、港口资料: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及南京港、连云港、南通港、苏州港提供。(1)公路和水路线路里程为年末通车和通航里程数,不含未正式投入使用的公路和航道里程;(2)民用车辆拥有量及机动车和汽车驾驶员人数,根据江苏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车辆资料和驾驶员资料整理,不含军用车辆,不含拖拉机数量。(3)公路营运汽车拥有量,根据各省辖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运输车辆资料整理,从2010年起,不含出租车数量;(4)营业性运输船舶拥有量,根据各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水上客、货运输的营业性船舶资料整理,不含非运输船舶及农业、渔业生产船舶;(5)公路、水路客货运输量资料,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收集整理;(6)公路、水路运输量统计包括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两种方式,统计范围是在各省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从事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的营业性的车辆和船舶所完成的运输量,由交通部门组织实施。(7)规模以上港口的统计范围为年通过能力在1000万吨以上的沿海港口和200万吨以上的内河港口,以及从事外贸、集装箱装卸的港口,具体范围由交通运输部划定。江苏港口数量为15个,沿海2个,内河港口13个。 |
| 3.管道运输资料: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管道储运分公司提供。包括输原油、输成品油、输天然气及输其他气体的运输量。 |
| 4.民航运输资料:由中国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提供。统计对象为在江苏省境内注册从事民用航空运输飞行和通用飞行的航空运输企业和民用航空机场。统计范围为民航运输企业及东航公司从事国内运输、港澳台运输、国际运输的定期航班航线条数及里程、运输量及运营情况,飞行完成情况等。 |
| 5.邮政电信资料:由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提供。包括邮政企业和年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快递企业,以及所有从事电信运营的企业(即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不含专用网业务资料。邮电业务量按业务种类分为邮政业务量和电信业务量;按业务范围分为国内业务量和国际及港澳业务量(对台业务量统计在港澳中)。 |
| 6、规模以上服务业资料:根据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年度报表中有关资料汇总整理。统计范围为: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等行业。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3、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等行业。 |